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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处罚是否意味着不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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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如下:(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没有依据的;(2)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3)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二、行政处罚有哪些原则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6、救济原则;7、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第2种观点: 是不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多长时间不予以追究六个月后不予以追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行政处罚年龄70岁会予以执行吗对于满70周岁对于行政拘留措施不会进行执行,但是其他行政处罚仍然需要进行执行,例如罚款等情况,不会因为年龄的原因,不进行行政处罚的执行,如果对行政处罚存在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行政处罚是如何规定追责时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治安调解就是行政处罚吗1、机关对于发生纠纷的当事双方进行治安调解的行为,是不属于行政处罚的。2、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撤销行政许可就是行政处罚吗1、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2、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2、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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