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从2017年7月1号起,全国都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1、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3、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但有几种情形例外: 1、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 户口所在地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 不良信用记录 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1种观点: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凡是达到年龄要求的必须去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的,需要携带好有关材料到户政科一次性提交以后就可以,最近也是有一些市民朋友在咨询关于张家界市身份证怎么办理,一、张家界市身份证怎么办理1、申请:本人(或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2、受理:交验居民户口簿,核对并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相关信息。3、审核:进行公民身份确认,采集人像、指纹信息,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缴费:缴纳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5、领取: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由本人(或监护人陪同)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验指纹、签收领取。二、张家界市身份证办理条件1、当年满16周岁的居民或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2、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3、退伍、转业人员过去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落户手续时申领办理居民身份证;三、张家界市身份证办理材料1、核对并签字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该表格系统自动生成);2、交验居民户口簿。四、张家界市身份证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天内办理费用:工本费每证20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关于张家界市身份证怎么办理的解答,一般是需要按照以上的流程去办理的,如果是未满16周岁的需要监护人陪同的,一般受理以后需要大概20个工作日才能办理完毕。如果各位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到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属于户籍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可以通过户口本确定派出所)根据机关管理相关规定,因为派出所是的派出单位,对所辖区内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只有派出所无法办理的业务才交由办理。因此应当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因需要现场制作所以交由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3种观点: 一、张家界身份证丢了怎么补办(一)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办理材料:无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办理流程:派出所户籍接待室登记丢失身份证号码即可,本人现场办理。办理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二)居民身份证丢失-异地补领办理材料:申领人提供《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纸质版;本地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现场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4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办理流程:现场领取《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并进行填写,现场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4号)(三)居民身份证丢失-本地补领办理材料:申领人本人现场办理,并提供《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纸质版;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收费标准及依据:收费4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办理流程:现场领取并填写《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现场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二、一个人可以办两个身份证吗一个人不能领取两个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关于旧证回收的原则,新办理一张身份证的同时,另一张在法律层面是失效的。同一时间段,一个人只能办理并持有一张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只能前往当地相关机关进行补办手续;如果身份证损坏或有效期满,可以办理换领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表明我国有关主管机关对公民进行居民身份证方面的管理,实行的是一人一证的管理。持有多证的情况会给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公民在领取新证时,必须要交回原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居民本人持以上证件,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有的是分县局的中心)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怀化市省内身份证办理地点:(一)怀化市服务处怀化市鹤城区市政务中心C栋5楼0745-2738415(二)鹤城区局服务处怀化市河西政协大楼一楼0745-2205824(三)中方县局服务处中方县人口与出入境大队0745-2817624(四)沅陵县局服务处沅陵县沅陵县龙泉路0745-4217784(五)辰溪县局服务处辰溪县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0745-52357(六)溆浦县局服务处溆浦县卢峰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745-3324800(七)会同县局服务处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61号0745-8851369(八)麻阳县局服务处麻阳县城南派出所一楼大厅0745-5883355(九)新晃县局服务处新晃县新晃镇梅林路2号0745-6222054(十)芷江县服务处芷江县大厅0745-6836186(十一)靖州县局服务处靖州县渠阳镇渠阳西路140号0745-2570199(十二)通道县局服务处通道县双江镇行政街3号0745-8622422(十三)洪江市局服务处江市安江镇建国路(原财政局门口)0745-7215699(十四)洪江市黔城服务处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大厅0745-7316587(十五)怀化洪江区服务处洪江区嵩云路6号附一楼0745-762784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机关及其人民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可以,但有几种情形例外: 1、首次申领 居民身份证 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常住 户口所在地 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 不良信用记录 人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1种观点: 律师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居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办身份证的地方是或者派出所。如果是在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去居住地机关指定异地受理点办理,需要户口簿和居住证。申领和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地门可以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2.换领、补办可到居住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3.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九条 同胞、澳门同胞、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岳麓区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和人口出入境管理大队均受理居民异地身份证办理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邵东办身份证在邵东市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第2种观点: 邵阳大祥区办理身份证在当地的派出所即可办理。身份证办理的流程如下: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4、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5、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6、领取证件。身份证的用途如下:1、选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入学、就业;办理公证业务;5、前往边境管理区;6、办理申请出境手续;7、参与诉讼活动;8、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9、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0、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1、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2、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邵阳市办身份证的地方如下:1、如果是本地户口: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2、如果是非本市户口,需要在支持异地办理的派出所或办理。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提供居住证原件);2、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3、《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4、《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门出具);5、其他证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如下:1、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2、在办理地区稳定就学就业及居住的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3、身份证有效期已满或者证件损坏、丢失的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综上所述,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地点就是在您居住地的机关,机关针对身份证异地补办设立了相应的办事处。目前,已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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