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违章属于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不会扣除驾驶证分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第八十九条,违规者将受到警告或五至五十元的罚款。
法律分析
电动车违章不会扣汽车驾驶证的分,电动车违章属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拓展延伸
白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情况
白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对于白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闯红灯会涉及到法律责任和处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可能面临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处罚措施。具体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驾驶员在使用白牌电动自行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闯红灯行为的发生,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请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信息。
结语
电动车违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违章的人员将面临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白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更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建议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信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后,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校车标牌。领取时应当确认表格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的校车使用许可;
(五)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批准的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领取表之日起三日内核发校车标牌。对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核对行驶证上记载的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对不属于专用校车的,应当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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